关于组织申报湖南省
第九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系、部、处、室及直属单位:
湖南省第九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成果类别
湖南省第九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共分为两类:一般类和成果转化类。
二、一般类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申报范围和申报条件
1.2004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期间产生的社科成果;
2.在公开期刊、报纸上发表论文、调研报告或公开出版的社科专著、编著(含省部级以上教育部门、单位委托编写或认可的教科书,古籍整理出版物、社科普及读物、工具书)、译著;
3、国家社科基金、省社科规划办、省评审委立项结题成果和经省评审委组织鉴定的省级鉴定合格成果。
4、以单位为署名作者的成果,原则上以署名的单位申报,个别情况经署名单位同意,也可以主要参与者集体的名义申报。
三、社会科学应用研究成果转化申报范围和申报条件
1、有正式的课题立项批文;
2、有以专业社会科学工作者为基本队伍的课题组研究成员;
3、有鉴定合格的成果及结项证书;
4、进入转化实施至少一年以上(含一年);
5、有被各级决策部门或单位采纳应用并取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证明材料。
自由选题成果完成后,可先到省评审办申请成果鉴定,经鉴定合格,可确认为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立项课题即省级课题,且符合上述2、4、5项申报条件的,可以申报应用成果转化评奖。
四、申报材料要求
1.一般类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申报材料:《申报表》一式四份,《一览表》一式五份(其中四份分别粘贴在四个成果资料袋上)。申报成果及有关证明材料或反响材料一式四份(申报成果是著作,须提交四份原著;申报成果是论文可用四份复印件,所有证明及反响材料可用复印件);
2.社会科学应用研究成果转化申报材料:《申报表》与申报成果(一式八份,其中一份为原件)以及成果转化应用情况、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
3.所有材料用A4纸打印并附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可发e-mail至hl21th@163.com)。
五、其他事项
1、报奖申报表、一览表及评奖办法等所有材料可直接从湖南城市学院科技处网站(http://kjc.hncu.net)或湖南省社科联网站(http://www.hnskl.com)下载。
2、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日期:2007年5月21日。
3、申报材料受理地点:科技处办公室(新校区二实验楼418)。
4、联系人:黄 丽,联系电话:6355075,6926109
湖南城市学院科技处
2007年4月30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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